撕裂傷為普遍存在但最易被忽略的傷口,常見是因皮膚暴露於摩擦力有時或合併剪力等外力之下造成表皮與真皮組織分離,所形成之急性、非壓力性創傷傷口但若能提供適當的傷口照護,約7~21天即可癒合。
浴前準備:
- 觀察傷口大小、是否有滲液及感染情形。
- 若經觀察發現傷口有異味或出現分泌物,建議暫停沐浴並進行傷口處理或就醫。
- 若沐浴前準備時傷口處已有紗布覆蓋,在觀察傷口後將紗布復位,並使用防水透明敷料貼於紗布上方。
浴後照護:
- 若有滲血情形,應先加壓止血。
- 使用生理食鹽水與棉花棒清潔傷口,並輕柔移除傷口上異物、血塊及分泌物。
- 若皮瓣可復位,則可使用沾有生理食鹽水的棉棒,輕柔推撫皮瓣邊緣,將其復位於正常生理位置,可用免縫膠帶(美容膠)固定撕裂處。
- 可協助塗抹抗生素藥膏預防感染,亦可使用凡士林紗布覆蓋傷口,防止換藥時移除紗布造成二次撕裂傷。
- 視傷口大小予適當的紗布覆蓋固定傷口。
因長期臥床或長時間固定維持某個姿勢,使局部壓力點集中受力過久致血液循環不良,開始造成皮膚完整性受損,導致皮層造成病理變化即稱壓瘡。
壓瘡不僅為皮膚及皮下組織產生病變問題,也對整體健康造成廣泛影響。臨床壓瘡傷口呈現的變化由發紅至淤黑,最後則導致壞死。
各級壓瘡定義與照護方式整理如下:
第一級
定義:皮膚即完整,無蒼白,但有發紅情形。
浴前準備:
- 此時無需特別處置,於沐浴至皮膚發紅處時,動作需輕柔,避免造成皮膚進一步的傷害。
- 若有紗布覆蓋,則可不用移除紗布,可予紗布外黏貼防水透明敷料。
浴後照護:
- 需每2小時翻身與觀察皮膚變化,而發紅處不可加壓按摩。
- 勿用摩擦方式清潔皮膚,發紅處可使用散紗或泡棉敷料覆蓋,以減少壓力。
- 可協助使用乳液或潤膚液,以滋潤並預防皮膚乾燥及受損。
※第二級以上症狀請務必就醫確診後經由醫師診斷為可自行照護之症狀再依循下列方式處理照護。
第二級
定義:即皮膚已造成表皮或真皮處已有潰瘍傷口,多為表淺性,偶爾則會有水泡出現。
浴前準備:
- 觀察傷口大小、是否有滲液及感染情形。
- 若經觀察發現傷口有異味或出現分泌物,建議暫停沐浴並進行傷口處理或就醫。
- 若沐浴前準備時傷口處已有紗布覆蓋,再觀察傷口後將紗布復位,並使用防水透明敷料貼於紗布上方。
浴後照護:
- 使用生理食鹽水與棉花棒清潔傷口,並移除在傷口上的異物。
- 此時可視情況使用抗生素藥膏或凡士林紗布。
- 可視傷口情況及滲液情形決定換藥頻率,未出現感染可使用人工皮膚料覆蓋。如人工皮未出現變白的情形,只要等待人工皮自行脫落即可。若7天後無自行脫落,則可自行更換。
- 若有水泡出現時,可等待自行吸收,切勿弄破水泡。可於水泡處覆蓋散紗或紗布,避免因翻身時的摩擦導致不慎水泡破裂。
- 若水泡過大時,建議就醫診斷處理。
第三級
定義:是指已造成皮下組織壞死與侵犯,但未侵襲至筋膜層。
浴前準備:
※同第二級
浴後照護:
- 需使用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
- 此時壓瘡傷口已有黃色腐肉或壞死組織出現,可塗抹醫師所開立的藥膏於傷口處,可達清創效果,若無藥膏則可使用水凝膠(hydrogels)。
- 藥膏使用1~2周後,當壞死組織已清除,肉芽組織開始生長時,藥膏可視情況暫停使用,之後可改用含有膠質的人工皮或覆蓋上泡棉敷料。
第四級
定義:即指組織完全被破壞或壞死至肌肉層、骨骼、支持性的結構。
浴前準備:
※同第二級
浴後照護:
- 觀察傷口皮膚或傷口是否有出現黑且硬的黑痂,若有此現象,代表組織已壞死,建議至外科或整形外科就診處置。
- 以生理食鹽水沖洗傷口,勿嘗試移除傷口處所呈現的黑痂。
- 可塗抹醫師所開立的藥膏。
- 傷口若有深度,可塗抹藥膏後,使用散紗或濕敷(N/S wet)填塞,於最外層再以適當大小紗布敷蓋。
- 若無藥膏使用,傷口無感染情形,可單以濕敷(N/S wet)填塞,保持傷口濕潤。
- 當肉芽組織生長到與皮膚同高時,可視情況停止使用藥膏,可改用含有膠質的人工皮或覆蓋上泡棉敷料。